全球主机交流论坛

标题: 采集别人论坛的数据,被人警告了。。。求罩 [打印本页]

作者: 一路上有梨    时间: 2012-7-7 21: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单手摘月    时间: 2012-7-7 21: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tar826    时间: 2012-7-7 21: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心碎不了    时间: 2012-7-7 21:38
其实我建议不用理会,只是吓唬人而已,就算不是吓唬你,你告诉我你这算侵犯他什么权利了?他个论坛有著作权?
作者: 一路上有梨    时间: 2012-7-7 21: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心碎不了    时间: 2012-7-7 21:39
一路上有梨 发表于 2012-7-7 21:38
真的会被起诉吗。。。。。

他起诉你什么?侵犯他什么权利?目前法律有界定么?只是吓唬你而已,要是我的话,我肯定回邮件对喷。
作者: Administrator    时间: 2012-7-7 21: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路上有梨    时间: 2012-7-7 21: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哆啦A梦    时间: 2012-7-7 21:42
楼主估计都哆嗦了
作者: gamecreating    时间: 2012-7-7 21: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狂奔的蜗牛    时间: 2012-7-7 21:46
不用鸟他
作者: geyunbing    时间: 2012-7-7 21: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vip1    时间: 2012-7-7 21:51
一路上有梨 发表于 2012-7-7 21:40
楼主表示被吓尿了。。


作者: 闲推月下门    时间: 2012-7-7 21:54
楼主果断吓尿了
作者: 一路上有梨    时间: 2012-7-7 2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domusic    时间: 2012-7-7 21:57
侵个毛线权啊


作者: FengHost    时间: 2012-7-7 22:01
跟他说,我是HOSTLOC的,你先告倒HOSTLOC再来找我
作者: huyez    时间: 2012-7-7 22: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eng521w    时间: 2012-7-7 22:14
要看内容,你采集的内容里如果很多是他论坛会员原创的话,对方又联系了一部分会员愿意帮忙。
那是真的可以起诉的
一般分类信息站和政府新闻是可以随便采的
作者: wangdage191    时间: 2012-7-7 22:15
FengHost 发表于 2012-7-7 22:01
跟他说,我是HOSTLOC的,你先告倒HOSTLOC再来找我

哈哈,好主意,在报上A大之名
作者: 一路上有梨    时间: 2012-7-7 22: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ukuli    时间: 2012-7-7 22:23
这个,以前我们公司网站,转载了一条新闻,被发律师函然后被告,赔了2000,
还有一次,我所在公司在本地报刊上刊发了一个整版广告,有了一张石狮子的图片素材,被发律师函,最后公司律师和那边协商,花了5000购买那一张图片的使用权了事,图是我做的,所以我被罚款2000,

他们有专门的团队来找侵权,悲催啊
作者: 一路上有梨    时间: 2012-7-7 22: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ug    时间: 2012-7-7 22:27
楼主杯具了
作者: 辰景    时间: 2012-7-7 22:30
这个确实不需要害怕,我一直认为采集别人的内容不注明来源是不好的行为!
作者: Ruclinux    时间: 2012-7-8 01:43
如果内容是他们原创的,他们有版权是可以告的,如果他们也是转载的就不同了.
作者: Ruclinux    时间: 2012-7-8 01:45
像一些大网站都会有提示,如果某些内容未经授权被引用的话是会收到律师涵的.以前就看过一遍这样的报道,有人因为未经授权转载了其他网站的内容被拘了十五天还要赔偿损失.
作者: 乐猪    时间: 2012-7-8 02:18
他的站 不是采集的  兄弟继续采 loc罩着你
作者: seajoyour    时间: 2012-7-8 05:36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母‪鸡    时间: 2012-7-8 08:00
淡定,改WHOIS,加CDN,你懂的(最好别去掉,而是用假信息)。。。本人跟中国法律对着干很长时间了。
作者: lxqfff    时间: 2012-7-8 10: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藐视天地    时间: 2012-7-8 10:41
  撸主裤子湿了
作者: Bye    时间: 2012-7-8 10:42

楼主果断吓尿了
作者: FengHost    时间: 2012-7-8 13:15
wangdage191 发表于 2012-7-7 22:15
哈哈,好主意,在报上A大之名

Cpuer也报,所有管理都弄上
作者: wangdage191    时间: 2012-7-8 18:36
FengHost 发表于 2012-7-8 13:15
Cpuer也报,所有管理都弄上

干脆回复,你是要DD,还是要CC还是DDCC?
作者: feng521w    时间: 2012-7-8 19:40
一路上有梨 发表于 2012-7-7 22:21
那我如果不采集他们的内容,只采集标题,内容我自己再想办法,反正不用他们的贴子内容。还会有你说的这些 ...

那么不会了
切记不可全采 一般论坛向心力粘度很强 只要版主号召涉及原创帖的发帖会员响应,多数估计不会问,但是只要稍微有一些响应,你就麻烦大了。
作者: ixbear    时间: 2012-7-8 19:40
改whois,用CDN,然后完全复制一个他的站过来,气死狗日的!在CN这种网络环境下还谈什么侵权。。。

LZ可以回复一句:你敢提起诉颂,老/子让你论坛一个月不能访问!
作者: FengHost    时间: 2012-7-9 11:52
wangdage191 发表于 2012-7-8 18:36
干脆回复,你是要DD,还是要CC还是DDCC?

直接说,度娘等着你,DDCC后你站点就被K了
作者: foass    时间: 2012-7-9 12:03
求地址




欢迎光临 全球主机交流论坛 (https://loc.010206.xyz/) Powered by Discuz! X3.4